刘正成先生曾放言:孙伯翔写碑,是“三百年来一人”。这话似乎是我早几年前见过的白纸黑字。最近又见了另一传法:叫“近百年来第一人”。到底是三百或近百,我不能确凿了。我只好假使——假使三百年,就是说孙伯翔胜康有为和赵之谦;假使近百年,就是说孙伯翔胜康有为。但我理解的近百,是“接近一百年”、“未到一百年”,康有为一九二七年仙逝,至今七十余年,七十余年,只出了个碑派大家孙伯翔,我这样说,大家气顺多了吧。如果硬扯上个三百和一百,就要改称“三百年来三人”,“近百年来二人”,不大好听了。那横插一两杆的,当然还是赵之谦和康有为。
其实多少百年,旁观者看来,都不重要。算你是千年神怪,也不稀罕,你照旧有破绽。三天两头求拜观世音的孙悟空,是一只自大、不思进取的猴子。孙伯翔是有沾沾自喜的本钱的,假使他真认为自己确是百年一人的话。看一个人的贡献,该看他的创造力。康有为之前,只有一个康有为;孙伯翔之前,却不幸有了个赵之谦。赵之谦的巴掌,遮不住康有为,却盖着了孙伯翔。康有为书法胜在“不讲理”,他告诉你,牵强一旦变得肯定,牵强就叫自然。瓜有时是可以强扭成甜的。谎话如果铿锵凛然,就是诤言。看孙伯翔的字,你晃觉听到了骨骼触碰的声音,桀桀而响,节节生发,爽脆可以养耳——而突然!每个骨节眼里,却隐约浮起了赵之谦的音容。真不知该遗憾,还是该庆幸?一见孙伯翔,我就知道这世界曾经有过一个赵之谦。赵之谦是一个无穷大的影子,孙伯翔还没有完全盘算出躲避之策。
“影子”本不可怕的,林散之也有黄宾虹的影子,但最后林散之的影子比黄宾虹的影子英俊,你甚至会觉得是林散之芘荫了黄宾虹,他们互换了影子。白砥也豁然胜出了徐生翁。但是,孙伯翔能胜赵之谦么?孙伯翔不能——还不能。

于是,孙伯翔非但胜不了赵之谦,我看也胜不了康有为。和康较个平手已算万幸。历史喜欢站在烈日下的怪人。
我就想,要师法某人,某人的水平就不能太高,以便留出你“青出”而“胜于”他的余地。或者,你学王羲之,就一定不能像王羲之,要人家认不出你是哪家的牛犊,所有的鞭子落在你身上,都化得没有了影子,而所有的鞭法,你可以随时么喝耍弄,俨然是你自己发明创造的。
平心而论,孙伯翔绝不是缺创造力。也许是他觉得赵之谦太帅了,像初恋的男女,失恋后一辈子不能忘怀、不愿忘怀;又或者,是居然结了婚,长出了夫妻相。
除此之外,很遗憾,孙伯翔书法还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:造作——并且因造作已泛出了些许江湖气,仿佛刻意化妆而露了俗。对于他这样的高手,我们不得不学外国人摊手侧头表示遗憾,叹气他没有白砥、沃兴华做得漂亮。不敢造作就没法创新,但敢造作往往收获到“俗”果,这就是书法之难、艺术之难。也是生活之难吧。
我这样说孙先生,大有挑鸡眼——拿一两只鸡眼用显微镜把玩的意味。因为我认为,鸡眼虽不可恶,还是挑了的好。像他那样的年纪和声望,PP早已给人拍得失去了知觉。再没有危机意识,清醒认识,那句“世界是你们的”又要跳出来挡门面了。但这谈何容易呢,我们很多人,上书法网混一两年,面对新网友,卖老的心里就像妊妇的肚子遮掩不住。。。。。。
好了,再唠叨,又与卖老说教无异了,洗洗睡去吧,弄花了眼,明日再有好鸟,就逮不着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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